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断提高工商管理学院全院师生文明素养,提升干部服务师生的能力作风建设,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3月2日上午,工商管理学院组织老师认真学习了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磊专题解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视频直播。
直播中,郑磊教授带领大家从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五个方面进行学习解读。《条例》以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家庭、人与世界这五组关系为逻辑主线,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理念的基本规范。此次学习,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文明规定,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使文明的“软实力”成为民政事业的“硬支撑”。
学习之后,我院党委王筝书记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希望全院师生认识上要再提升,务必将文明理念根植心中。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当前我校处于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关键时期,应准确把握其重要性、指导性、实效性和时间性,并借助此次学习的契机,切实把文明行为规范记在脑中、刻在心间,树牢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时刻将其作为个人行为指南进行严格落实。二是落实上要再细化,务必用条例全面规范行为。要以《条例》为标尺全面检视自身,主动找差距、查不足,严格细致地将各项规定落实贯穿到学习和工作中去,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遵守好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三是结果上要求长效,务必使文明成果稳中有升。要牢固树立道德建设无止境、文明提升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学院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要当好先锋做好表率,当好先行者、引导着、践行者,坚持把文明行为养成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推进,实现我校和我院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用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如期胜利召开献礼。